吴家山街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武汉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06年湖北省对区政府所在地(吴家山地区)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评估。
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语委工作意见,吴家山街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将作为武汉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试点在6月底前接受省市评估,现将接受评估的实施意见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吴家山街辖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是:2006年吴家山地区初步普及普通语,汉字的应用基本规范。普通话应成为街辖区各行各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窗口服务行业要带头推广普通话,带头使用规范汉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广告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
二、职责任务
1、 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纳入城市文明建设评比及城市管理工作。
2、 依法对商品、广告、企业名称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3、 指导本单位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常规管理,要有专门机构负责落实。
4、 写好本单位的“自评报告”、“工作汇报材料”、“自评表”、“汇总表”。
三、实施步骤
评估工作从2006年3月起至2006年6月底结束。
(一)部署阶段(2006年3月)
召开吴家山街迎评工作会,成立专班,开展宣传,组织普通话培训,编辑语言文字工作专刊。
(二)自评阶段(2006年4月)
规范公文用语用字,检查社会用字,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写好“自评报告”。
(三)常态评估阶段(2006年5月15日前)
迎接市、区对我街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常态评估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认定评估(2006年5月30日前)
在“常态评估”合格的基础上向市语委提出申请,接收市级认定评估。
(五)省级评估验收阶段(2006年6月)
完成向省、市语委申报工作,在2006年6月底接受省评估团对我街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四、工作措施
1、 将语言文字纳入目标管理、各社区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程,确保评估合格。
2、 召开街语言文字成员会,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工作要求,确定“街办主导、语委统筹、社区操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3、 街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各种会议和公众场所要使用普通话,社区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全街工作人员实行先培训后测试,做到持证上岗。
4、 街语委要组织各社区开展语言文字的宣传活动,请中、小学走进社区,配合社区参加相关活动,在整个社区大力营造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浓郁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00六年三月